鋼構造件總組裝主要以部件為單元,按構造施行工圖節點請求,將若干個部件裝配組合(又稱二次裝配)成獨立的整體桿件,經焊接等工序加工成鋼構造廢品??偨M裝的詳細請求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管理者、操作者對各項技術請求必需深化認真理解,做到了如指掌。
二、需放大樣的總組裝桿件,必需做好大樣上各節點尺寸的定位靠模,并交專職檢驗人員檢查認可前方可停止總組裝。
三、鋼構造總組裝部件按圖紙技術請求停止逐件檢查認可,如襯墊板、坡口、屋架、桁架腹桿和上下弦桿件變形等能否請求,不契合請求的鋼構件不得總組裝。
四、當存有蔭蔽部位焊接時,必需先施焊,并經栓驗合格前方可掩蓋,對復雜部位,即不易焊接的焊縫,必需按焊接工藝所規則的焊接次第分別先后停止焊接。五、在未總組裝前,應周全地思索到總組裝后的各節點件能否會影響總組裝后桿件需機加工銑端面的問題,諸如BH鋼柱勁性十(丁)字柱,箱形柱柱身需機加工銑端面,特性是多個節點部件群集于柱身,焊接時其焊縫收縮量不可無視,因而必需注重在機加工時加放焊接焊縫收縮余量。
1.屋面工程選用的防水資料應契合下列請求,圖紙應標明防水資料的種類、型號、規格,其主要物理性能應契合本標準對該資料質量指標的規則;
2.在選擇屋面防水卷材、涂料和接縫密封資料時,應按本標準第5章、第6章和第8章設計要點的有關內容選定;
3.思索施工環境的條件和工藝的可操作性,在下列狀況下,所運用的資料應具相容性:防水資料(指卷材、涂料,下同)與基層處置劑,防水資料與膠粘劑,防水資料與密封材,防水資料與維護層的涂料,兩種防水資料復合運用,基層處置劑與密封資料。
4.依據建筑物的性質和屋面運用功用選擇防水資料,除應契合本標準外尚應契合以下請求:外露運用的不上人屋面,應選用與基層粘結力強和耐紫外線、熱老化堅持率、耐酸雨、耐穿刺性能的防水資料。上人屋面,應選用耐穿刺、耐霉爛性能好和拉伸強度高的防水資料。